close
推薦-現代法學方法新論
本書認為法學方法的問題在於受到陳舊的科學典範影響,過於緊抱「法科學」或「形式法學」,並指出現今臺灣法界不知法律推理並非「涵攝」,而是「推斷」;亦不暸解法律活動並非科學的論證,而是說理及說服的藝術。從而本書解釋如何正確認識與「推斷」功用有關的類推,並破除法律邏輯適用的傳統因果關係,和從法律到事實,以及由「法源」之概念來分析先例拘束力等。此外更進一步將這些基本的認識以女性法學方法推演,並透過論辯的方式處理「新聞自由與隱私」的糾纏,批判法律本位主義及概念法學對主權的運用,之後再以科學之外的法學倫理議題印證以「繼
作者簡介:
黃維幸學歷/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經歷/世新大學法學院專任客座教授美國國際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美國百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美國賀蘭國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及亞洲部負責人美國海爾法律事務所成員全美華人協會第一副會長波士頓律師協會國際法委員會執行委員著作/法律與社會理論的批判務實主義的憲法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